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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0月7日營署財字第1042916326號函辦理。
二、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4年9月30日起由原年息1.375%調整為年息1.305%,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
四、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2.275%調整為2.205%(即1.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