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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105學年度
「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暨學生成果發表活動」藝文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105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暨學生成果發表活動」實施計畫。
二、目的:配合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暨學生成果發表活動,鼓勵社區學校學生以此為主題進行藝術創作,表達對身心障礙者之接納與關懷,並提倡美感教育。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五、比賽主題
(一)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關懷經驗。
(二)實際與身心障礙者接觸之感受心得。
六、比賽類別
(一)繪畫比賽
1.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及本校融合班學生。
2.比賽方式: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
3.繪畫規格:以四開圖畫紙作畫,橫豎不拘。
4.評分標準:主題35%、構圖25%、創意20%、色彩20%。
5.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2月16日(星期五)截止。
6.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106年1月4日至1月10日)公開展示至1月19日,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二)作文比賽
1.參加對象:參與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之高中職、國中、
國小學生。
2.比賽方式:參加活動後,抒寫參與活動之感受與心得。
3.稿紙規格:以六百字稿紙直式親筆撰寫。
4.題目內容:題目自訂,文章與體裁不拘;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字(二張稿紙),國小以六百字(一張稿紙)為原則。
5.評分標準:內容40%、結構30%、修辭30%。
6.收件日期:106年1月20日(星期五)截止。
7.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將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七、錄取名額及獎勵
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進行繪畫、作文比賽評審,各組各項錄取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錄取一名,每名各得捌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錄取二名,每名各得陸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錄取三名,每名各得肆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數名,每名各得貳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依參賽人數擇優錄取之)。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作品收件處:本校教務處(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306號
電話:04-8727303轉2101、2105)。
(二)凡參加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或作文稿紙首頁浮貼『參賽者資料表』
(如附件),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
(三)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承辦單位所有,保留編輯及印製之權利。
(四)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經查屬實,將追回禮券、獎狀,並取消
其資格。
九、本實施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