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件

請傳    縣(市)家庭暴力暨(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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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老人保護事件通報表                                         10411日起適用

通報人

通報單位

□醫院□診所及衛生所□衛政□警政□社政□教育□司法□113□防治中心□移民業務機關

□民政 □老人福利機構 □其他

通報人員

□醫事人員 □警察人員 □社工人員 □教育人員 □保育人員 □司法人員 □移民業務人員 □村(里)幹事

□村(里)長 □照顧服務員 □老人福利機構人員 □其他   

單位名稱

 

受理單位是否需回覆通報單位: □是 □否

姓名

 

職稱

 

電話

 

受理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通報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受保護/被

害人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婚姻狀態

□未婚 □已婚 □離婚 □喪偶

有同住之未成年(孫)子女

□有,__人,關係:_    □無

現屬

國籍別

□本國籍非原住民(□原籍非本國籍,原籍為□大陸籍 □港澳籍 □外國籍(□泰國 □印尼 □菲律賓 □越南 □柬埔寨 □蒙古□其他           ) 

□本國籍原住民(□布農 □排灣 □賽夏 □阿美 □魯凱 □泰雅 □卑南 □達悟(雅美) □鄒 □邵
□噶瑪蘭 □太魯閣 □撒奇萊雅 □賽德克 □拉阿魯哇 □卡那卡那富 □其他     )

□大陸籍□港澳籍□外國籍(□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柬埔寨□蒙古□其他    )□無國籍□資料不明

教育程度:□國小 □國中 □高中(職)□專科 □大學 □研究所以上 □不識字 □自修 □不詳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肢障□視障□聽障□聲(語)障□智障□精神障礙□多重障礙□失智症□其他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請註明身心障礙證明的障礙類別及ICD診斷)

□疑似身心障礙者(□肢障□視障□聽障□聲(語)障□智障□精神障礙□多重障礙□失智症□其他   )□非身心障礙者

職業:□學生□服務業□專門職業□農林漁牧□工礦業□商業□公□教□軍□警□家庭管理□退休□無工作□其他□不詳

戶籍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道)  段  巷  弄  號之  樓

聯絡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道)  段  巷  弄  號之  樓

電話:【宅】          【公】          【手機】

方便聯絡時間:                                方便聯繫方式:

安全聯絡人姓名:      電話:【宅】    【公】      【手機】    與受保護(被害)人關係:

相對人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現屬

國籍別

□本國籍非原住民(□原籍非本國籍,原籍為□大陸籍 □港澳籍 □外國籍(□泰國 □印尼 □菲律賓 □越南 □柬埔寨 □蒙古□其他           ) 

□本國籍原住民(□布農 □排灣 □賽夏 □阿美 □魯凱 □泰雅 □卑南 □達悟(雅美) □鄒 □邵
□噶瑪蘭 □太魯閣 □撒奇萊雅 □賽德克 □拉阿魯哇 □卡那卡那富□其他     )

□大陸籍□港澳籍□外國籍(□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柬埔寨□蒙古□其他    )□無國籍□資料不明

教育程度:□國小 □國中 □高中(職)□專科 □大學 □研究所以上 □不識字 □自修 □不詳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肢障□視障□聽障□聲(語)障□智障□精神障礙□多重障礙□失智症□其他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請註明身心障礙證明的障礙類別及ICD診斷)

□疑似身心障礙者(□肢障□視障□聽障□聲(語)障□智障□精神障礙□多重障礙□失智症□其他  )□非身心障礙者

職業:□學生□服務業□專門職業□農林漁牧□工礦業□商業□公□教□軍□警□家庭管理□退休□無工作□其他□不詳

有無下列情事?□無 □有(□酗酒 □施用毒品 □自殺意念 □自殺行為(倘有自殺意念或行為請併傳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公共危險行為(倘相對人有開瓦斯、預備汽油桶、縱火等行為,請立即報警)□其他)□不確定

戶籍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道)  段  巷  弄  號之  樓

聯絡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道)  段  巷  弄  號之  樓

電話:【宅】          【公】          【手機】

其他可聯絡之親友:           電話:【宅】      【公】       【手機】

案件類型

□家庭暴力事件(含親密關係暴力,直系血(姻)親卑親屬虐待尊親屬,及其他家庭成員間暴力),請續填【表1】

□老人保護事件(含疏忽、遺棄、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施虐或無人扶養,致其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者),請續填【表2

                         

【表1】家庭暴力事件

具體事實

被害人姓名:

  • 發生時間:    年    月    日    時
  • 發生地點:□家中 □辦公處所 □公共場所 □其他:(請說明)
  • 案情陳述:
  1. 案發經過:

 

  1. 案件類型:□親密關係暴力 □直系血()親卑親屬虐待尊親屬 □其他家庭成員間暴力
  2. 兩造關係:□婚姻中(□共同生活□分居)□離婚(□共同生活□未同住)□現有或 □曾有下列關係:□同居關係 □家長家屬□家屬間□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四親等內旁系血親(如:舅/姨甥、伯//姑姪、堂/表兄弟姊妹)□四親等內旁系姻親(如:舅媽、姨丈、伯母、堂/表弟媳(妹婿)、堂/表姊夫(嫂))□其他:
  3. 被害人受暴型態(可複選):□肢體暴力 □精神暴力 □經濟暴力 □性暴力
  4. 被害人受傷程度:□未受傷□無明顯傷勢□有明顯傷勢:___(敘明部位)□重傷需住院治療:___(敘明原因)             

                □死亡

  1. 相對人施暴時是否使用武器或工具:□否 □是:(請敘明物品名)   
  2. 被害人是否有自殺意念:□否 □是(請併傳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3. 被害人是否有自殺行為:□否 □是(請併傳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4. 本次家暴因素(可複選):□個性或生活習慣不合 □感情、外遇問題 □性生活不協調 □親屬間相處問題 □財務支配或借貸問題 □經濟狀況不佳 □子女教養問題 □酗酒 □疑似或罹患精神疾病 □不良嗜好、賭博、出入不正當場所 □施用毒品、禁藥或迷幻物品 □照顧壓力 □其他(請說明:         
  5. 家中有無兒童或少年遭受家庭暴力?□無 □有,    名,與被害人之關係:____(請併傳兒童少年保護事件之通報表,兒童少年之生命、身體、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危險之虞,請立即以電話聯繫當地主管機關社工員評估處理)
  6. 家中有無兒童或少年目睹家庭暴力?□無 □有,    名,與被害人之關係:____
  7. 本事件是否涉及公共危險案件:□否 □是(涉及開瓦斯、預備汽油桶、縱火等行為,請立即報警)
  8. 其他補充內容(如曾求助對象或單位、相關評估意見等)

 

 

協助事項及相關意見

  • 本案是否已完成臺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不適用(非親密關係暴力) □是,__分 □否,原因:___
  • 被害人後續是否願意社工介入協助?□願意 □不願意,理由:
  • 被害人是否願意被相對人協尋?□願意 □不願意
  • 已協助事項□驗傷診療 □協助報案 □聲請保護令 □緊急安置/庇護 □與被害人討論安全計畫 □提供相關求助資源

□自殺通報 □其他(請說明                            

  • 被害人後續需要協助事項:□無 □驗傷診療 □協助報案 □緊急安置/庇護 □聲請保護令 □經濟扶助 □法律扶助

□心理治療與輔導□就業協助□子女就學或就托服務□目睹兒少服務□戶政問題協助□其他(請說明:             

  • 需立即聯繫社工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傳真本通報表或以網路(網址:http://ecare.mohw.gov.tw/)通報外,建議立即以電話聯繫當地防治中心社工員評估處理。

    □經評估被害人處於高危險情境者。

□被害人有受暴事實,經認無其他安全支持網絡可協助,需緊急安置或擬定其他安全計畫。  

□其他(請敘明):________

填表說明

  • 一、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62條規定,各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以任何方式通報   當地主管機關,並於24小時內填具本通報表送當地主管機關(網路通報或傳真通報擇一),未盡通報責任者,依法應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 二、通報單位應主動確認受理單位是否收到通報,通報單位須自存乙份。
  • 三、通報時應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及隱私,不得洩露或公開。

【表2】老人保護事件

具體事實

老人姓名:

  • 發生時間:    年    月    日    時
  • 發生地點:□家中 □老人福利機構 □公共場所 □其他:(請說明)
  • 案情陳述:
  1. 案發經過:

 

 

  1. 案件類型:□遭直系血親卑親屬疏忽、遺棄,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

□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照顧義務之人疏忽、虐待、遺棄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

         相對人為:□機構人員(機構名稱:___,地址:____)□照顧服務員 □看護工 □其他___

□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敘明)

  1. 老人受暴型態(可複選):□疏忽□身體虐待□精神虐待□遺棄□財務侵占/搾取□無人扶養□其他:___
  2. 老人受傷程度:□未受傷□無明顯傷勢□有明顯傷勢:___(敘明部位)□重傷需住院治療:___(敘明原因)             □死亡
  3. 老人是否有自殺意念:□否 □是(請併傳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4. 老人是否有自殺行為:□否 □是(請併傳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5. 本事件是否涉及公共危險案件:□否 □是(涉及開瓦斯、預備汽油桶、縱火等行為,請立即報警)
  6. 其他補充內容(如曾求助對象或單位、相關評估意見等)

 

 

 

協助事項及相關意見

  • 老人後續是否願意社工介入協助?□願意 □不願意,理由:
  • 已協助事項□緊急送醫 □協助報案 □保護安置 □與被害人討論安全計畫 □提供相關福利資源

□自殺通報 □其他(請說明                            

  • 老人後續需要協助事項:□無 □就醫診療 □協助報案 □保護安置 □經濟扶助 □法律扶助 □協尋家屬

□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心理治療與輔導 □就業協助 □家屬協調 □其他(請說明:             

  • 需立即聯繫社工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傳真本通報表或以網路(網址:http://ecare.mohw.gov.tw/)通報外,建議立即以電話聯繫當地社工員評估處理。

    □經評估老人處於高危險情境者。

□老人有受暴事實,經認無其他安全支持網絡可協助,需緊急安置或擬定其他安全計畫。  

□其他(請敘明):________

填表說明

  • 一、依老人福利法第43條規定,各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疑有老人保護情事,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 二、通報單位應主動確認受理單位是否收到通報,通報單位須自存乙份。
  • 三、通報時應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及隱私,不得洩露或公開。

 

  • 1) 1.家庭暴力/老人保護事件通報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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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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