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97275號函辦理。
二、為彰顯師資培育專業,協助教育實習學生瞭解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之知能與技巧,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案研習課程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四、檢附旨案計畫書及研習日程表各1份(如附件),培訓研習資訊同步發布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中。倘另有疑義,請逕洽本案計畫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曾勤樸先生,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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