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係為辦理105年教育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貴校依式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屬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將以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等原則優先審核辦理。 
二、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調查表填報對象為擬於105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教育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第4條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校人事單位彙簽申退人員名單,並經各校校長同意後再予填報。
(二)請有意願退休同仁至人事室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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