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104年4月29日政院教研字第104001093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並解決學校配課問題,特辦理本學分班。
三、修畢本課程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四、通訊報名至104年5月15日止。詳細資訊請至國立政治大學教師研習中心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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