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障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權益,並考量旨揭競賽適用對象為國中階段取得者,綜整表列乙類競賽如附件,俾利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之技優升學積分審查作業進行,期減少家長及學生疑慮,特予敘明。
二、參酌104學年度彰化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技優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簡章第參點「報名資格及條件」,略以「凡本區 (彰化縣) 國民中學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符合下列甲、乙、丙三類之一者得提出申請......(二)乙類: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並報經教育部備查之技藝技能競賽及科學展覽(不包括成果展),獲優勝名次。」
三、旨揭乙類競賽適用於每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者,如後續有增修刪減及其他原因,本府再行公布。本甄審入學相關規定均以簡章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或有疑義悉依當年度免試入學委員會審議決議辦理。
相關檔案:

  乙類競賽項目

相關連結: https://sites.google.com/a/chsc.tw/104chno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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