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3398號函辦理。
二、相關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一)研習對象:
1、國中小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者。
2、國中小補救班非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1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並具補救教學帶班經驗者。
(二)中區場次於108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辦理,聯絡人:謝欣樺助理電話:(02)7734-3715。
(三)桃竹苗區場次於108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辦理。聯絡人:陳家瑜助理,電話:(02)7734-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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