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旨揭研習活動訂於108年4月11日(星期四)及5月23日(星期四)計2場次,假華龍國小辦理。
三、參加對象:
(一)本縣國教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團員。
(二)本縣國民中小學24班(含)以上學校遴派教師參加(每校1名,2場次須同1教師參加),24班以下的學校自由參加,共40位。
四、每場次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2場次共計6小時。(4月11日第一場次課程代碼:2602658,5月23日第二場次課程代碼:2602661)
五、本案聯絡人: 新港國小柯碧雲組長,04-7982310分機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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