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07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經費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2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14976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辦理。
二、申請本補助之學校,請確依上揭規定確實查核學生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齊原住民學生名冊1份及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概算表、收支結算表及領據,並於108年3月15日前寄送本府彙辦(信封請註明辦理107-2國中小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申請)。
三、請填妥公文附件「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學生名冊」mail至a7531814@gmail.com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107-2國中小原住民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申請表」),俾利本府轉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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