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審收件日期:104年3月23日至4月11日(週六)止。
2.徵件類別:水墨膠彩、攝影、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等6類。
3.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送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4.其他事項,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