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因故延長收件期限,請符合資格學生依規提出申請。107年10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9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70178500號函辦理。

二、相關申請書表格式,請至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址(http://doe.hcc.edu.tw/files/11-1120-27-1.php)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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