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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南投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請轉知所屬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107年10月15日前提出申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申請請於期限內洽註冊組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8月31日府教學字第1070197494號函暨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