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防疫
- 關於
- 行政
- 教師
- 升學
- 學生
- 維修
- 無障礙
- 閱讀
- 課程計畫平台
- 遠距教學網
- 伸中新網站
壹、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試科目及名額:
一、代理教師:1名,備取若干名。
甄試科目 |
名額 |
缺額性質 |
教學演示版本 |
備註 |
表演藝術 |
1 |
實缺 |
翰林版二上自選單元 |
舞蹈專長優先 |
叁、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