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試科目及名額:報名時即需決定報考代理或代課教師
一、代理教師:9名,備取若干名。
甄試科目
名額
缺 額 性 質
教學演示版本
備註
理化
2
實缺1增額1
康軒版二上範圍自選單元
數學
實缺
翰林版二上範圍自選單元
生物
1
南一版一上範圍自選單元
歷史
體育
特教科身心障礙類
國英數自選一科
二、代課教師:7名(員額控管缺),每科皆備取若干名。
每週授課節數
16-20節
兼上健教
音樂
約20節
表藝
各約17節
具舞蹈專長
輔導
兼上家政、童軍
家政
兼上輔導、童軍
電腦
叁、其他相關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