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試科目及名額:報名時即需決定報考代理或代課教師

    一、代理教師:9名,備取若干名。

甄試科目

名額

缺 額 性 質

教學演示版本

備註

理化

2

實缺1增額1

康軒版二上範圍自選單元

 

數學

2

實缺

翰林版二上範圍自選單元

 

生物

1

實缺

南一版一上範圍自選單元

 

歷史

1

實缺

翰林版二上範圍自選單元

 

體育

1

實缺

康軒版二上範圍自選單元

 

特教科身心障礙類

2

實缺

國英數自選一科

 

     二、代課教師:7名(員額控管缺),每科皆備取若干名。

甄試科目

名額

每週授課節數

備註

體育

1

16-20

兼上健教

音樂

1

約20節

 

表藝

2

各約17節

具舞蹈專長

輔導

1

16-20

兼上家政、童軍

家政

1

16-20

兼上輔導、童軍

電腦

1

16-20

 

 

 

叁、其他相關內容請參閱簡章。

 
  • 1) 1伸中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107-1).doc
  • 2) 2伸中報名表及甄選証(107-1).doc
  • 3) 3委託書(107-1).doc

文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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