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試科目及名額:

一、代理教師:

甄試科目

名額

缺 額 性 質

教學演示版本

備註

理化

1

實缺

翰林二下

演示單元自選

二、代課教師:

甄試科目

名額

每週授課節數

備註

體育

1

約17節

 

 

叁、其他事項請參閱簡章。

  • 1) 1伸中106學年度下學期第2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106-2).doc
  • 2) 2下學期伸中報名表及甄選証(106-2).doc
  • 3) 3下學期委託書(106-2).doc

文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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