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試科目及名額:國文代理教師1名。

甄試科目

名額

缺 額 性 質

教學演示版本

備註

國文

1

實缺

翰林版第3冊第7課世說新語選

 

 

叁、報名及甄試時間:民國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

肆、其他請參閱簡章。

  • 1) 1伸中國文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6-3).doc
  • 2) 2伸中國文代理報名表及甄選証(106-3).doc
  • 3) 3國文代理委託書(106-3).doc

文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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