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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試科目及名額:國文代理教師1名。
甄試科目 |
名額 |
缺 額 性 質 |
教學演示版本 |
備註 |
國文 |
1 |
實缺 |
翰林版第3冊第7課世說新語選 |
|
叁、報名及甄試時間:民國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
肆、其他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