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本案訂於106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假本縣教師研習中心辦理。 三、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每場次6小時,5場次共30小時。 四、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