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本案訂於106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假本縣教師研習中心辦理。
三、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每場次6小時,5場次共30小時。
四、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 1) LINK3.pdf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