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並修正名稱為「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
補助要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依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3年12月25日院授主預字第1030103026號函
辦理。
二、檢附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
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1) 103.12.25-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規定修正對照表.doc
  • 2) 103.12.25-修正後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104.1.1生效.doc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