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政府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試科目及名額:表藝代課教師1名(具舞蹈專長亦可),每週授課節數各約18節。
參、 報名資格: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甄選缺額補足後不再續辦,若本次招考未補足缺額,得視需要以本次招考資格條件公告辦理後續招考。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之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之情事者(見附註)。
3.男性需聘約期間無兵役義務者。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中等學校各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以具各該科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肆、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時間:民國106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
(二)地點:彰化縣立伸港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彰化縣伸港鄉新港村280巷101號)
電話:04-7988611轉33、34;甄試相關疑義請洽教務處:04-7988611轉11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伍、其他請參閱簡章。
 

  • 1) 1伸中表藝代課教師甄選簡章(106-6).doc
  • 2) 2伸中表藝代課報名表及甄選証(106-6).doc
  • 3) 3委託書表藝代課(10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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