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提升本縣特教教師對於備課觀課議課之專業知能,瞭解運作模式,以銜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實施。
二、參加對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特教教師,包括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類。
三、運作模式:進行「備課→觀課→議課→檢討」之試辦。
四、辦理期程:
(一)106學年上學期:培訓備課觀課議課種子教師,並全縣分區進行試辦。
(二)106學年下學期:全縣編制特教教師之學校,每校至少一位特教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觀課議課試辦。
五、有關本項計畫詳附件,備課觀課議課種子教師之篩選及培訓計畫則另訂之。
六、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張弘昌教師,電話:7273173分機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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