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60963號函辦理。
二、受推薦教師任務:
(一)受推薦教師需於本(106)年6月4日、6月5日及6月7日參與培訓工作坊(詳附件培訓工作坊實施計畫)。
(二)完成培訓之受推薦教師,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種子教師,至少執行同年級2個實驗班級六小時美感課程(詳附件美感教育課程基本準則及實驗課程實施計畫)。
(三)由中區基地大學提供學校實驗課程經費。
三、學校核章之推薦表,請於106年5月17日至5月26日前回傳至中區基地大學,助理陳佩伶小姐電話:04-22183387;信箱:aecpl@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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