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行政院於本(104)65日以院授發資字第1041500700號函分行「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請各界共同推動ODF(Open Document Format)文書格式,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提升我國軟實力。

為普及民眾使用ODF格式,請各機關參考推動可攜式文件格式(PDF)之經驗,在提供民眾下載ODF格式文件之處加註說明,如「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宣導使用ODF開放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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