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縣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8日台管財三字第1051278495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影本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