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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0102教務處 | 2016-12-13 | 人氣:227

重要!同學務必提醒家長~~
106年度低收與中低收證明資格符合者是否已申請?有申請到證明者---
(1)請在106年1月19日前交到註冊組,方可辦理學雜費減免.
(2)如在106年5月5日積分截止日前交到註冊組尚可加積分,106年5月6日後就不能加分.請特別注意.

註:低收加2分, 中低收加1 分.(五專均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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