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語文藝術中心運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縣語文藝術中心設於彰興國中(彰化市埔西街107號),建置、蒐集及保存歷年全國語文競賽資料,並提供借閱服務。
三、欲借閱資料之學校人員,請於每週三及每週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攜帶身分證或駕照親自至本縣語文藝術中心辦理。
四、檢附資料借閱辦法乙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彰興國中教務處李老師,電話:7110743轉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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