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05學年度教學卓越亮點學校徵選及輔導方案辦理。
二、本案為鼓勵本縣具有教育熱忱及專業的教師,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透過「教學卓越亮點學校徵選」,引進績優教學團隊領導人,帶領本縣教師實際教學觀摩學習、對話分享,期許增進教師教學視野,提升教師的專業能力。
三、本案執行期程為105年11月至106年6月。執行概要如下:於105年12月辦理亮點學校評選,105年12月至106年1月邀請專家輔導獲選之亮點學校,亮點學校依專家建議調整方案,並於106年3月初參加本縣教學卓越獎初選。初選名單公告後,為協助初選獲選學校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分別於106年3月辦理方案撰寫輔導工作坊及106年6月辦理方案發表輔導工作坊,輔導學校作相關準備,俾利參加複選時能獲獎。
四、申請對象為本縣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教學團隊,補助入選國中2所、國小4所及公立幼兒園2所,合計8所學校,惠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 1) LINK3.doc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