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22085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分國中及國小場次(各梯次計80名),假萬興國小辦理。
三、請貴校准予研習人員公假排代,俟萬興國小開立旨揭研習後,逕上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
四、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並繳交認證作業資料,經審查通過後方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並授予「彰化縣教學觀察初階人員證書」。
五、檢附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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