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1.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

1.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中等學校各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

1.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中等學校各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以具各該科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備註說明:

        依民國84年11月16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於 92年8月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舊制教師證書),應另檢附可證明其在取得教師證書後未曾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 10年以上之服務證明等相關文件供審核,以證明該教師證書持續有效。(持92年8月1日師資培育法施行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已逾十年以上之舊制教師證書者適用。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時間:

第1次招考

民國105年8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

第2次招考

民國105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

第3次招考

民國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

   (二)地點:彰化縣立伸港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彰化縣伸港鄉新港村280巷101號)

               電話:04-7988611轉33、34;甄試相關疑義請洽教務處:04-7988611轉11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其他請參閱簡章。

  • 1) 2伸中美術代課報名表及甄選証(105-4).doc
  • 2) 1伸中美術代課教師甄選簡章(105-4).doc
  • 3) 3委託書(10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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