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36118號函辦理。
二、為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補救教學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人員:擔任補救教學方案之國中非現職教師,包括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總計研習名額約100名。
四、研習時間:105年6月27日(星期一)至6月29日(星期三)。
五、研習地點:彰德國中大會議室。
六、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研習一週前填妥附件二之報名表,以傳真方式報名並以電話確認。(倘有教師進修護照者,另請於研習一週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七、參加研習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由縣府頒發研習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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