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5386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引導各國民中小學能緊密結合課程、師資、教學、評量及提高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以學校本位為出發結合地方特色,提升學生英語文學習成效,訂定本計畫。
三、本計畫之申請對象為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所屬之國民中小學,並以教學資源缺乏地區之學校及補救教學英語施測通過比率偏低之學校優先補助。
四、本計畫依學校提出之學校本位英語創新方案,每年每校補助經費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為上限,經費編列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計畫補助經費以業務費為主,若學校有實際需求(如辦理寒暑假營隊,而非課間時間)需編列教學活動鐘點費,則依國民小學每節260元、國民中學每節360元編列,依實際計畫內容核給。
(二)各校應依需求邀請專家學者到校進行諮詢輔導,請編列至少一次諮詢費(輔導費),以利協助計畫執行。
(三)有關學校本位創新方案應為補助學校進行創新之英語教學活動,爰設備及教具不予補助。
(四)相關經費項目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相關規定辦理,並核實編列補充保費及雜支。
五、本計畫之實施期程為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止,請有意願辦理本計畫之學校於105年6月30日前將計畫及概算表1式4份寄(送)達本縣英資中心(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80號僑信國小)彙整,word電子檔同步傳至cieetrc1@gmail.com信箱,俾利本府初審後函送國教署進行複審,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六、另,本府於105年5月12日府教學字第1050159859號函(諒達)轉知各校國教署辦理學校本位英語教學創新方案分區說明會,請有意申請本計畫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
七、檢附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本位之英語教學創新方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如附件。

  • 1) LINK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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