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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4年度彰化縣免試入學修正辦法(103.10.31)業已公布,如附件一。
修正要點重要項目包括:
(一)志願序改為三志願為一群組(第一群組15分,依群組順序每一群組遞減1分)。
(二)寫作採計順位(總積分相同後,比序第三順位)。
(三)競賽表現分數累計(績優表現類之均衡學習與體適能若滿分,競賽表現只要4 分該大類即滿分)。
(四)教育會考積點(每科依A++為7點、A+為6點...依序計點,滿點數為五科A++共35點,此為會考績分同分後之比序項目)。
二、根據103.10.29台師大心測中心公布104年度教育會考數學科與英語科計分方式如附件二。